行政院今(22)日於院會拍版《房屋稅條例》,作為「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」配套,要防堵法人將出租不動產分割為小坪數、讓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免課房屋稅門檻。
行政院院會拍板《房屋稅條例》修正,財政部說明,為避免房屋所有人藉編釘或增編房屋門牌號碼,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出租獲利,却適用低價房屋免稅規定,因此擬定修正本次修正草案。
財政部表示,其中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,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的規定,修正排除非屬自然人(如法人)持有者之適用,且自然人持有全國以3戶為限,並自2021年7月1日施行。
財政部表示,為配合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,修正第12條定明房屋稅徵收期間,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及課稅期間為上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,以切合實務需要。
財政部表示,本案是配合行政院第3729次會議通過「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」所定之執行措施及推動期程辦理,經通盤考量審慎評估後提出之修正草案,以維護租稅公平,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,期能儘速完成修法。
